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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温州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万洋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12-08   浏览量:

各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弘扬“四千精神”与“温商精神”,激发广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学习与实践的热情,根据《温州理工学院“万洋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万洋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创新创业学习或实践方面表现突出者。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记录,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校园文化建设。

“万洋创业奖学金”分为“创新激励奖”和“创业实践奖”两类,分别旨在奖励创新创业学习、学术研究及综合素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团队。两类奖项不可同时申报,但可同时申请学校其他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考《温州理工学院“万洋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学年评选不超过7名创新激励奖和8名创业实践奖,每名奖励10000元。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学生申请和学校评审的方式确定。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在12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发放奖学金。申报参评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温州理工学院“万洋创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营业执照、论文等)。

三、注意事项

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

学院初审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20日

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cxcyxy@wzut.edu.cn,并将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 B-933办公室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处理;各学院应广泛宣传,严格审核,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具体事宜可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507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万洋创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万洋创业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万洋创业奖学金”汇总表.docx

 

温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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