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学院

溫州理工学院

教师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教师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17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大赛分类
    大赛分设三个类别,分别是以选择具体职业就业为目标的职业规划类(简称A类),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服务咨询为导向的创新创意类(简称B类)和正在实施创业项目的创业实践类(简称C类)三个类别。
    三、 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A类以个人形式报名参赛,B类和C类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报名参赛(每个团队参赛选手不得超过4人)。大赛鼓励参赛者跨院系、跨专业,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跨院系项目只能明确一个申报主体院系。
    四、参赛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符合大赛的主题和范围,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相抵触;
    2.所有参赛作品、项目必须是原创作品或获得合法授权,不能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能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五、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自2016年4月启动,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初赛阶段(2016年4月5日-- 5月2日)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学生提交参赛作品,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评,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院复赛。各分院推荐名额为至少5个,其中B类和C 类作品均至少要有1个。(推送时按选拔成绩排序,供复赛评委参考)。
    (二)复赛阶段(2016年5月2日—5月8日)
    复赛只对参加A类选手的职业规划信息表(附件一)、B类选手的创新创意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和C类选手的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三)进行评选。各二级学院须于5月2前将推荐参加复赛选手的电子和纸质文本报送学院创业就业工作部,同时填报“学院复赛推荐表”(附件四)。学院将组织评委按照“书面作品评分标准(A类)”(附件五)、“书面作品评分标准(B类)(附件六)”和“书面作品评分标准(C类)(附件七)”对参赛作品分A、B、C三类逐一评分后取平均分排序,并根据复赛评分情况从A类、B类、C类作品中遴选出晋级决赛名额12名。
    (三)决赛阶段(2016年5月中下旬)
    A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职业体验感悟、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位选手主题陈述环节限时6分钟(含人物访谈VCR展示时间,但人物访谈可省去)、职业体验感悟环节限时4分钟,现场答辩环节限时5分钟。参赛选手须在决赛前合理安排时间到目标职业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体验或观察,并填报职业体验感悟表(附件八)。职业体验感悟部分表现形式不限,要求参赛选手充分了解目标职业,明晰职业要求和展现个人职业能力。
    B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TED演讲、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主题陈述环节限时8分钟,TED演讲环节限时2分钟,现场答辩环节限时5分钟。参赛选手须在主题陈述中对项目设计思路、项目创新创意点分析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阐述;TED演讲题目由参赛团队负责人在比赛前1小时从题库中抽取,主要考察结合题目和项目本身,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意识、运用思维逻辑能力、及时总结思考予以阐述。
    C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主题陈述环节限时7分钟,现场答辩环节限时8分钟。参赛选手须在主题陈述环节中对创业者认知、创业项目概况、创业项目成效和创业项目展望等方面进行阐述。
    评委分别根据“决赛评分标准(A类)(附件九)”、“决赛评分标准(B类)(附件十)”和“决赛评分标准(C类)(附件十一)”对每位选手进行现场打分,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本届大赛设最佳组织奖1个(单位)、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授予荣誉证书。
    学院根据作品及选手的综合表现,择优推荐获奖者参加浙江省组织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创业大赛。
    七、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确保大赛取得成效,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创业教育,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生涯规划理念和创新创业意识的普及。
    (二)未尽事项请联系学院创业就业工作部,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86680754。
附件1 职业规划信息表
附件2 创新创意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3 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4 学院决赛推荐表
附件5 书面作品评分标准(A类)
附件6 书面评分标准(B类)
附件7 书面作品评分标准(C类)
附件8 职业体验感悟表(A类)
附件9 决赛评分标准(A类)
附件10 决赛评分标准(B类)
附件11 决赛评分标准(C类)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创业就业工作部
                                                                                        2017年3月30日

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   电话:0577-86680517   86680511   传真:0577-86680517

版权所有 © 温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浙ICP备05014618号-4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